力合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公司负责人冯冠平、总经理许楚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明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说明: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是由于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拓邦电子”变现。
2、应收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由于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票据到期结算。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是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市公司“拓邦电子”股票解禁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由于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付票据到期结算。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比期初数减少主要是由于珠海华电投资公司冲回已计提的2007年奖金。
6、应交税费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由于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期利润上升,应交税费增加。
7、资本公积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主要是由于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拓邦电子”股票解禁部分公允价值变动增加。
8、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本部及子公司计提工资、奖金同比减少。
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
10、投资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拓邦电子”股票收益增加。
11、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珠海华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政府科技补贴和房租补贴。
12、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主要是由于珠海华电投资公司递延所得税增加和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所得税增加。
1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本期数比上年同期数增加主要是由于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拓邦电子”股票投资收益增加以及珠海华电投资公司持有股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力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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