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检察院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娄底电业局协作配合,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形势下预防电力职务犯罪的新途径、新方法,全力服务娄底经济建设。2006年以来,两级电力部门未发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娄底电业局多次被评为省市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近年来,随着全市经济的迅猛发展,电力行业各类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项目多投入大,容易引发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电力职务犯罪。为此,市检察院和电业局联合成立了由市检察院检察长肖新华挂帅、分管副检察长和娄底电业局局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成的预防电力职务犯罪领导小组,以娄底电业局纪委、市检察院预防处为主,市检察学会及各部门密切配合,检、电两家保持%26ldquo;热线联系%26rdquo;。
2006年以来,两家先后联合开展了打击破坏电力设备、盗窃电能和预防电力职务犯罪等专题预防和治理活动,共组织人员20余人次,调查、走访县市区电力局和基层供电所30余个,召开座谈会40余次,举办专题预防职务犯罪研讨会3次,结合电力工作实际上法制课15次,组织观看电力系统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20场次,组织电力员工到监狱、看守所等警示教育基地参观10余次,派发《预防职务犯罪资料》2000余册。目前,全市基层供电单位100%落实了电力职务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综合措施,有效遏制了电力部门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