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锅退市”股东公布关于东锅退市终止上市后余股收购具体安排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及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下称:东电集团)的相关安排,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锅退市)股票终止上市后,未于要约收购期限内接受收购要约的东锅退市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将其所持有的东锅退市股票(简称:余股)按原要约收购价格出售给东电集团,东电集团将予以收购。东锅退市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股东锅退市股票可以选择在余股收购期内换取东电集团持有的1.02股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同时也可选择以每股25.40元的价格将所持余股转让给东电集团。在余股收购期间(2008年3月21日至5月20日)内,东电集团将接受余股出售申报(包括申报换股出售余股及网下申报现金出售余股),已进行余股出售申报的东锅退市的余股股东于余股收购期间届满的三个交易日前(即2008年3月21日至5月15日)可以撤回其申报。余股收购期间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即2008年5月16日至5月20日),已进行余股出售申报的东锅退市的余股股东不得撤回上述申报。余股收购工作将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1、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的交易系统进行换股出售余股:余股收购期间内,东锅退市的余股股东可在上证所交易日的有效时间(9:30-11:30;13:00-15:00)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余股简称为“东锅退市”,余股出售申报代码为“706006”。2、网下申报现金出售余股:不选择换股方式出售余股的东锅退市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可选择全部或部分按有关程序网下申报现金出售余股,申报程序详见2008年3月19日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按此查看该公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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