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力全年售电量突破240亿千瓦时
2007年底,新疆电力公司全年售电量突破24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以上,创历史最好水平;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00亿元,提前实现整体扭亏为盈目标,实现利润5000万元,一举摘掉了亏损企业的帽子。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惟一亏损的省级公司到开始盈利,新疆电力公司走过了6年的风雨历程。
由于新疆特殊的地理、历史原因,客观上造成新疆电网建设具有投资大、成本高、收益低的特点,每百元投资的售电量尚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五分之一。1998年实施全疆农网改造以来,新疆电力公司投入资金76.86亿元,其中56.15亿元为贷款,公司背负巨额还本付息压力。网厂分开后,原来由电厂和电网共同承担的贷款由电网企业独家承担,无形中加重了电网企业的经营负担。而农牧业为主、工业基础薄弱的绿洲经济模式又导致新疆的社会用电量始终偏低。诸多不利因素,是新疆电力公司连续6年来始终面对的艰难挑战。
为全面实现扭亏目标,新疆电力公司以大气魄、大胆识,积极制定“十一五”各项扭亏工作措施,在逆境中求发展,向市场要效益,向管理要效益。尤其是2007年以来,公司党组认真落实国家电网公司提出的扭亏增盈工作要求,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争取政策与加强管理并举,大力实施“四化”管理,效率、效益观念深入人心。公司上下强化内部机制的高效协调运作,以切实可行的扭亏增盈工作措施和时间进度,把扭亏增盈作为评价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成效好坏的重要标准,严格考核兑现。公司广大员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扭亏增盈工作与确保完成资产经营责任制结合起来,从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班组做起,当年实现了整体扭亏为盈。
一年多来,为全面落实国家电网公司与自治区政府2006年6月17日签署的“两项会谈纪要”精神,积极开拓市场,推进电网的统一发展,大力增供扩销,新疆电力公司与12个地州市政府签订共同建设电网和户户通电合作协议,各地州政府都承诺“十一五”期间出台2—6分/千瓦时的电价政策以及电网建设的优惠政策。部分地州到位1—2.5分/千瓦时的电价承诺,34个县(市)政府承诺到位50的“户户通电”资金3546万元。自治区决定自2007年至2010年每年提供2亿元资金用于220千伏电网建设,2007年2亿元已全部到位。坚持双赢共赢原则,积极推进新疆电网的统一和发展,与兵团石河子、农五师、克拉玛依、恰甫其海水电站等联网。随着这些独立地区电网并入新疆电网,公司市场占有率达68.74,同比提高1.53,向兵团、石油等电网下网电量1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7.7,网内总装机容量由610.2万千瓦增加到781万千瓦,增长28,公司在新疆电力市场的主导地位和电网协调能力进一步增强,市场和经营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为加强资金集中管理,2007年,新疆电力公司还与3家合作银行签订资金管理服务协议,减少财务费用3000余万元,在电网投资大幅增长的情况下资产负债率得到了有效抑制;优化上网电量结构,努力扩大购销电价差;实施“以大代小”、“电量置换”等措施,节约购电成本1.19亿元;签订交纳备用费协议25家,累计收取备用费4500万元,同比增长16.5;加强和规范招投标管理,集中招标累计中标金额17.58亿元,节约资金1.75亿元;30家县供电企业实现扭亏。
为进一步扩大经营成果,新疆电力公司提出,2008年继续稳步推进控股公司改制为全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步伐,进一步理顺地县两级电力企业的投资关系,不断深化集团化运作、集约化发展,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效益;以电网发展促进市场开拓,坚持投资计划统一管理、分级实施,集中资金建设坚强电网,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特别是加强预算、资金和成本管理,合理控制负债率;加强工程全过程管理,进一步优化基建业务流程,建立投资决策责任制,对重大项目实行统一管理,通过集中、公开招标降低成本和造价。同时,巩固和开拓电力市场,稳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强电价政策研究,测算电网合理的输配电价,合理提高购销价差,确保电热费及时回收。另外,还要重点提高县级供电企业盈利能力,提高农网资产的经营效益,2009年各子公司将全部实现盈利。(董玉平)
信息来源:新疆电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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