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电厂排污交易公布实施方案
港府及广东省当局昨日公布《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以自愿参与方式为电厂提供平台,透过出让及购买排放污染物配额,最终达至减排目标。不过,有关计划可能会增加本港加电费压力。
火力发电过程是珠三角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主要排放源。《试验计划》会以二氧化硫的排污交易为主,并因应空气质量情况,加入氮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排污交易。目前,本港两间及内地十多间电力公司符合资格参与。
粤港将设排污交易管理小组
环境保护署副署长李忠善透露,两地将尽快成立粤港排污交易管理小组,协助管理计划下的排污交易,包括管理排放配额的转移和注销、公布排放配额分布、建议排污交易操作规则及培训有关人员等,而粤港政府会承担监察责任,并于年底进行检讨。
根据计划,电厂须先向环保当局提出减排方案,包括具体内容、技术、投资额及施工时间表等,经两地环保部门共同审核后,再订出减排总量、排放配额和配额有效期。两地政府会根据各自减排策略,对区内合适电厂订定排放上限及分配排放配额。
买卖双方可自由选择交易伙伴
计划指出,买卖双方电厂可自由选择交易伙伴,自决签订排污交易合约的内容和时间。在签订合约后的5个工作天内,双方电厂向各自政府环保部门提交合约副本备案,并由当地有关部门知会排污交易管理小组。卖方电厂依据排放配额转移实际‘项目排放配额’予合约买方。
合约包括多项内容
《试验计划》规定,买卖双方共同拟订的合约内容最少要包括:交易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供出让配额的减排方案及排放配额,买卖双方政府环保部门审批的结果;排放配额的转让数量、有效年期、时间、价款和货币单位;签署合约的地点及适用的司法管辖区;违约责任以及解决纠纷的方式。
按照计划,粤港两地将定期统一公布合资格电厂的最新排放配额,如‘总量排放配额’、可实现‘项目排放配额’、实际‘项目排放配额’等,以增加透明度及方便参与者寻找交易伙伴。《试验计划》指出,排污交易是市场行为,参与交易的电厂可根据本身情况自行议价,透过买卖手上已持有或已确定的排放配额。
港暂难评估加电费水平
李忠善表示,有关试验纯粹自愿性质,但粤港两地最终都要于2010达至减排污染物的目标,相信本港两电参与试验计划,会比自行进行减排更能节省费用。不过,目前本港和两电之间的利润管制协议,将利润与电费挂耻,令人担心增加减排设施,会为本港增加电费造成压力。他表示,目前难以评估,但会确保收费水平合理。
他重申,有关计划只为电厂就减排提供多一个选择,至于最快可能的落实时间,他谓要视乎电厂目前的减排设施而订,估计有电厂于未来数个月内可以参加,而个别则迟至1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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