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出台《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钢铁烧结(球团)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
2018年9月,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正式对外发布,标准大幅收紧
日前,山东省印发《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要求烧结机头及球团焙烧设备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10、35、50mg/m3。
其它省市地方标准也在酝酿之中。改造截止时间步步逼近,2019年,钢铁行业还需加快步伐,快速实现超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