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3月西藏电力交易平台新增注册市场主体公告,详情如下:
3月7日,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披露了《关于公布2024年2月西藏电力交易平台新增注册市场主体的公告》,2家市场主体(2家发电企业)提报注册。
华中能源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湖北、江西、重庆、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参加会议。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了关于公布2024年1月西藏电力交易平台新增注册市场主体的公告,详情如下:
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2024年1月23日...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区内市场化直接交易合同签订情况,交易中心于2024年1月4日-15日组织47家发电企业(含54家电厂)与24家电力用户签订省内市场化交易合同50份
近日,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符合参与辅助服务条件的光储厂站名单,共22个光储电站。
12月25日获悉,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会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南分部、重庆电力交易中心、西藏电力交易中心近日组织完成西藏送重庆电网首笔276.8万千瓦时绿电交易。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文件华中监能市场〔2023〕171号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关于印发《华中区域发电机组进入及退出商业运营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网华中、西南分部,湖北、江西、重庆、西藏电网公司,湖北、江西、重庆、西藏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2024年度省间外送交易新增市场主体的公告。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3年10月关于公布西藏电力交易平台新增注册市场主体的公告。详情如下:
国网西藏电力交易中心聚焦主责主业,狠抓“电力交易”关键环节,扎实开展协调沟通和交易组织工作,勇于担当、善于攻坚,成功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藏电外送”不断取得新突破、开创新局面。...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指导下、区域公司的支持与帮助下,西藏及相关省市电力公司始终坚持从政治高度认识“藏电外送”,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韧性,聚焦统筹清洁能源“量率”协同发展和大电网资源配置,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机制建设
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关于收集省间发电权交易意向的通知
国网西南分部协同国网四川、重庆、西藏电力开展了大量中长期增购、合同转让、合同回购、合同调整现货交易、应急调度等省间交易,最大限度保障川渝地区电力供应。...按照公司规定,省间电力交易电量结算采用“日清月结、三级联动”模式,即在按日调度计划跟踪清分的基础上,在电力交易执行的次月,由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各分部、各省级电力交易机构三方联合开展电量结算,校核无误后再向参与省间电力交易的发电企业
今年6月是第三监管周期区域电网输电价格有关政策执行首月,也是西南电网“迎大运 保供电”的关键期,国网西南分部协同国网四川、重庆、西藏电力开展了大量中长期增购、合同转让、合同回购、合同调整、现货交易、应急调度等省间交易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完善、校核西藏电力交易平台市场主体相关注册信息的通知。详情如下: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西藏电力交易中心公布2家新增注册的发电企业,详情如下: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
、国家电投集团西藏分公司、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
、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
,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规
详情如下:关于印发《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西藏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分公司、华电西藏能源有限公司、西藏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根据《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
、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根据《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
、协和新能源西藏分公司、西藏旁多水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藏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西藏区调及地调各有关并网主体:根据《电力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国能发监管规〔2021〕60号)、《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办法》(国能发监管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