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管依据《电力监管条例》(第432号国务院令)《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电监会9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国建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业务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三)《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8号);(四)《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五)《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原2005年电监会令第
和此次发布政策相关的历史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分别为:电监会2007年25号文《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最早的全额收购监管办法(1)发改能源2016年625号文《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和此次发布政策相关的历史文件,按时间顺序排列分别为:电监会2007年25号文《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最早的全额收购监管办法(1)发改能源2016年625号文《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三)《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8号);(四)《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五)《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原2005年电监会令第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三)《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8号);(四)《电力企业信息报送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3号);(五)《电力企业信息披露规定》(原2005年电监会令第
全面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对原能源部、电力部、煤炭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电监会时期的规章进行系统清理,修订11件、废止8件,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全面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对原能源部、电力部、煤炭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电监会时期的规章进行系统清理,修订11件、废止8件,进一步完善行业管理制度。
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原电监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类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设计方案除浙江外,均未考虑同步推进基于电力现货市场的辅助服务定价机制,仍沿用原国家电监会时期建立的辅助服务系列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