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1年2月市场主体目录(售电公司)。按《新疆区域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新监能市场〔2019〕107号)文件要求,一年内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重新开展售电业务前需再次承诺和公示,未按要求重新承诺和公示的售电公司不得开展售电业务。(本次市场主体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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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公示2021年2月市场主体目录(售电公司)

2021-02-26 11:14 来源: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1年2月市场主体目录(售电公司)。按《新疆区域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新监能市场〔2019〕107号)文件要求,一年内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重新开展售电业务前需再次承诺和公示,未按要求重新承诺和公示的售电公司不得开展售电业务。

(本次市场主体目录更新至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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