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日前新疆电力交易中心公示2021年2月市场主体目录(售电公司)。按《新疆区域售电公司监管办法(试行)》(新监能市场〔2019〕107号)文件要求,一年内未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重新开展售电业务前需再次承诺和公示,未按要求重新承诺和公示的售电公司不得开展售电业务。
(本次市场主体目录更新至2月23日)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昨天
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昨天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昨天
兰木达电力现货前天
重庆电力交易中心前天
宁夏电力交易中心03月25日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03月22日
冀北电力交易中心03月22日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03月21日
青海电力交易中心03月20日
四川电力交易中心03月19日
南方能监局6小时前
中国电力报8小时前
中国能源观察9小时前
售电星星11小时前
北极星学社昨天
河南电力交易中心昨天
江苏电力交易中心昨天
硕电汇昨天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2月22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2月19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2月07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2月06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2月04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2月02日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