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2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润滑油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为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润滑油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润滑油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TW020WXR328C11506BD/PYGS-20HDGC020368
2.1项目概况:
厂址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西北侧的船山,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262~119°27¢332,北纬34°41¢082~34°41¢522。厂址西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33km(直线距离,以下同),西北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北距连云港码头约5.2km;东北距高公岛乡约2km,南临黄海,西北临东崖屋村。
辽宁徐大堡核电站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辖兴城市海滨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海,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2¢052~120°34¢122,北纬40°20¢012~40°21¢442。厂址东北距海滨乡约5km(直线距离,下同),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距离沈阳市约292km,东距营口约146km,西局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8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据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站约103km。
2.2设备名称: _润滑油净化装置
设备数量: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2套润滑油净化装置及附属系统配套件;
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2套润滑油净化装置及附属系统配套件。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核安全等级:NC;抗震等级:NO;质保等级:QNC,满足规格书中要求。
交货时间及地点
田湾7号机组交货期:2023-5-30,田湾8号机组交货期:2024-03-31,DDP至田湾78现场;
徐大堡3号机组交货期:2024-04-30,4号机组交货期:2025-2-28,DDP至徐大堡34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4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5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贸易公司或代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08月14日09:00—2020年08月19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文件格式见平台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徐大堡润滑油净化装置设备采购+购标款”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及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润滑油净化装置设备采购项目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63312078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08月13日
华龙一号及在役核电机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基于三维技术和大数据计算的可视化综合集成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外委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PYGS-20HDGC020364/ QT020WXR325C11506BD
2.2项目名称:华龙一号及在役核电机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基于三维技术和大数据计算的可视化综合集成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外委
2.3项目概况:通过定制研发基于三维技术和大数据计算的可视化综合集成管理系统,为实物保护系统设计提供帮助、为实物保护运行管理提供决策支持、为实物保护后期维修保障提供技术支持,同时基于三维和大数据的集成平台可为实物保护有效性评估及核安保人员提供培训,通过对三维技术和大数据计算的可视化综合集成管理系统的开发研究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核电厂核安保能力。
2.4招标范围:包括以下内容(实际以《华龙一号及在役核电机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基于三维技术和大数据计算的可视化综合集成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外委技术任务书》(编号:FKY2003ZTX104SSGL-B01-001,版次:A)为准):
开展“基于三维技术和大数据计算的可视化综合集成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定制研发及功能测试验证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研究基于三维技术的实物保护围栏设置、实物保护技防措施设置及重要工艺子项设置,实现三维场景与实景(视频)结合技术研究。
2)研究基于大数据计算技术的实物保护信息处理和数据管理,以大数据计算技术为技术抓手,对实物保护信息处理和数据管理进行深度挖掘,实现对数据信息进行存储管理、数据查询处理、关键数据提取。
3)将三维技术与大数据计算技术结合起来,开展面向对象的可视化综合集成管理系统研究,通过对各种界面功能定制开发研究,实现三维技术条件下综合集成管理系统的实物保护信息处理和数据管理,开展对无人值守条件下综合集成管理系统运行机制、应用策略等研究。
4)需完成上述“三维实物保护设计模块”、“大数据计算技术模块”、 “可视化平台模块”这三个模块定制研发和功能测试及验证工作。
2.5项目地点:主要实施地点为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地。
2.6服务期:
(与技术任务书中第五节工作进度与考核节点不一致之处,以下述内容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质量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如二者标准不一致,按标准高者执行。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华龙一号及在役核电机组关键核心技术装备攻关项目-基于三维技术和大数据计算的可视化综合集成管理系统平台软件外委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cnncecp.com)的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之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8月13日17:00—2020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4.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顺丰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北京地区除外,北京地区单位请在开标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当面递交招标主管)。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4.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张呈阳
联系电话:010-63313978 15201368785
4.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9月10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4.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②具有三维平台工具3Dmax及虚拟交互功能工具Unity 3d。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与本次研发软件工作内容类似的工程综合管理系统软件研发项目工作经验且为技术负责人或牵头人。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近3年内,具有类似工程综合管理系统软件研发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由代理公司填写)
福清核电一回路冷却剂泄漏率辐射监测仪表研制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一回路冷却剂泄漏率辐射监测仪表研制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FQHD000783
2.2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一回路冷却剂泄漏率辐射监测仪表研制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拟委托具有资质及经验的单位,承担福清核电一回路冷却剂泄漏率辐射监测仪表研制工作。
2.4招标范围
根据福清核电技术要求及相关法规、规范、标准和导则的要求,完成福清核电一回路冷却剂泄漏率辐射监测仪表研制工作,具体详见《一回路冷却剂泄漏率辐射监测仪表研制技术规格书》要求。
2.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现场
2.6服务期限
2022年6月之前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7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辐射监测设备核心部件(探测器、采集处理单元)生产制造业绩。
2)投标人应具有闪烁体类、半导体类、电离室类(满足其中一类即可)辐射探测器研发业绩。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诺:双方共同享有本项目的知识产权,研发样机的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
2)若科研基础研究工作(包含设备研制必须的基础设计输入参数获取及研究分析)分包,分包人资格要求:参与过反应堆厂房系统设备总体布置设计工作,且具有一回路源项分析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分包商(若有),分包商资格不满足要求将被废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评标项目相应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9月4日9:00。
收件人:张孝炎,021-6159214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单伟/张孝炎
电话:0591-86530748/0591-86530748
电子邮件:shanwei@puyuan.com /zhangxy@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3日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子项调试、维修工器具及耗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子项调试、维修工器具及耗材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LNHD020753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子项调试、维修工器具及耗材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为保障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子项的调试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并保证为完成系统消缺和试验工作提供必须的工器具及耗材,对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海水淡化子项调试、维修工器具及维修耗材进行采购。
2.4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需求清单”。
服务范围:
1)随工器具提供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使用\保养说明书、合格证、产品运维/故障处理手册,针对有需求的物项提供第三方计量检测机构检定报告,具体以技术规格书附件1:调试、维修工器具需求清单、附件2:维修耗材需求清单要求为准。
2)供应商应负责联系工器具厂家或厂家授权人员对所供物项软件(如有)提供维护和升级服务。
2.5交货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徐大堡核电站现场
2.6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3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不得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附网站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6)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限制消费令名单”(请附网站截图http://zxgk.court.gov.cn/)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8月13日14:30—2020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二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9月9日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 吕超
电话: 010-63318789
电子邮件: lvchao@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 13日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燃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燃煤采购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LNHD020732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2020-2021年燃煤采购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为做好2020-2021年度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冬季供暖工作,满足公司各生产子项和办公区域供暖需求,确保公司冬季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历年采购经验,避开燃煤采购高峰期,降低成本费用,启动燃煤采购储备。
2.4招标范围
2020-2021年燃煤预计采购数量4000吨,招标人根据实际燃煤使用情况,可调整燃煤实际采购量,中标单位对此无权提出异议。
2.5交货地点
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厂区(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徐大堡核电厂内干煤棚)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至2021年4月30日,分批次交货。每批次交货时间、数量由招标人提前10天通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需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财务状况应满足本项目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至开标日,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投标人需自行附查询结果页)。
(3)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包括燃煤生产或销售或集中供暖等)。
(4)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5)投标人须提供煤质检验机构出具的符合采购要求的2020年燃煤指标检验报告。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8月13日14:00—2020年8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二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9月8日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吕超
电话: 010-63318789
电子邮件: lvchao@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核辽宁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 13日
田湾核电站取水泵站、水厂消毒系统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取水泵站、水厂消毒系统改造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
编制田湾核电站取水泵站、水厂消毒系统改造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详细设计文件、采购技术规格书并完成采购供货,安装施工不包含在本招标范围内,详见技术规格书。
3.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取水泵站、水厂消毒系统改造。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单位均应于从2020年8月13日至2020年8月20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除外)9:00-11:00或13:30-16:30(北京时间)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CNEIC)804室,并于支付每个招标文件包的不返还费用500元后获得招标文件。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时间前完成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
5.2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电汇(须注明用途)向招标代理机构的银行账号(如下表所示)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或到招标代理机构的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只有招标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收款后,投标人才能获得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先行提供如下内容发送至邮箱:wuxm@mails.cneic.com.cn
(1)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详见附件一,签字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版各一份)
(2)汇款凭证(现金购买除外)
(3)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它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纸质或电子文件均可。投标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潜在投标人在获知招标公告后,应填写“投标回执”(附件二)并签字盖章,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之前以传真或扫描、邮件方式发送招标代理机构。
注:采用汇款方式获取文件的,汇款附言请证明如下信息:
1.联系人:吴小敏
2.项目编号:0739-2042M03-JNPC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9月3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中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戊1号(月坛大厦北门对面胡同内约50米),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月坛办公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受。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9.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电子商务平台注册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将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联系方式见网站首页。
11.联系方式
福清核电2021-2024年1、2号和5、6号机组辐射源项调查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2021-2024年1、2号和5、6号机组辐射源项调查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FQHD010816
2.2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2021-2024年1、2号和5、6号机组辐射源项调查外委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
2.4招标范围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工公司拟委托具有资质及经验的单位,负责福清核电1、2号和5、6号机组辐射源项调查、分析及评价,并提供切实可行的降低现场辐射水平的建议。具体包含105、205、106、206、501、601、502、602共计8次大修期间的源项调查工作。
2.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现场
2.6服务期限
2021年到2024年各大修期间(具体以相关大修起止时间为准)
2.7质量标准
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允许偏差范围招标文件另行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应具有独立承担过核设施源项调查工作业绩(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A、投标人业绩:应具有独立承担过核设施源项调查工作业绩,具有实施源项调查所必需的技术方案和技术人员(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B、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承担或参与过核设施源项调查工作;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技术职称。
C、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8月12日—2020年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福清核电2021-2024年1、2号和5、6号机组辐射源项调查外委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9月3日10: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前薛村福清核电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张沙晓思
电话:021-6159 2136
电子邮件:zhangshaxs@puyuan.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
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12日
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燃料组件部件外形尺寸测量装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燃料组件部件外形尺寸测量装置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燃料组件部件外形尺寸测量装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0651-20090779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2.2、交货地点:中核北方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交货。
详细供货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如为投标货物的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完成免费注册和报名。完成注册和报名后,请于2020年08月11日上午9:00至2020年08月17日下午5: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到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时代广场C座907室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到543751524@qq.com。(邮件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0年08月17日下午5:00,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可以参与本项目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9月01日9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时代广场C座907室。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示范快堆LOT590A-BOP暖通设备控制系统及仪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LOT590A-BOP暖通设备控制系统及仪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F-PT200128-CD21-NB01)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门村长门澳东侧海域,厂址西北距霞浦县约21km,西距宁德市71km。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工程总体计划,600MW示范快堆项目于2017年12月29日浇注第一罐混泥土(FCD),计划于2023年建成投产。
3.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到货时间:分批供货。设备到货时间为: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到货和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3)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7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8月11日10:00至2020年8月18日24: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此期间完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报名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网站首页。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七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7日下午15:0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海悦大酒店2栋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9.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卷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用途”栏或“附言”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为“示范快堆LOT590A-BOP暖通设备控制系统及仪表采购项目”。
10.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特别说明
11.1招标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终止招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2本招标项目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批为准,如果因此而导致招标条件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合同(协议)、交货期和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将就上述商务和技术相关问题另行协商。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力,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4投标的设备是建立在技术方案给出的现有相关接口数据的基础上的。投标人应承认并适应:对接口数据一些可能的、较小调整,并承诺并不因此改变其投标文件中所述的设备整体性能。
11.5本招标项目定标后,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或意向书。招标人保留废除该项目招标结果的权力。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280号
邮政编码:355100
联系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18596696228
传真电话:0593-8709188
电子邮件:chaisb@cnnp.com.cn
2020年08月11日
中国实验快堆10kV中压配电系统开关柜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实验快堆10kV中压配电系统开关柜升级改造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401Y020799
2.2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实验快堆10kV中压配电系统开关柜升级改造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中国实验快堆为热功率65MW,电功率20MW机组。本项目为对中国实验快堆核岛、常规岛连续运行的10KV中压配电系统开关柜进行升级改造。
2.4招标范围
2.4.1供货范围
2.4.1.1开关柜基础施工物资
开关柜基础施工所需全部材料、物资,并提交清单。
2.4.1.2开关柜及其配件
1)本项目需要的10kV开关柜数量如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 数字型微机综合测控保护一体化装置(投标方根据标书填写)
2.4.1.3智能配电一体化系统要求
1)智能配电一体化平台结构采用“系统后台主站层—通讯间隔层-现场设备层”的封层分部式设计;
2)系统功能:实时显示现场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各种测量值、电气单线图着色功能、网络拓扑图;
3)设备健康诊断;
4)报警管理;
5)趋势曲线暂时及分析
6)用户管理;
7)事件管理;
8)数据库管理。
2.4.1.其他
包括电缆及其连接装置、设备标识牌、开关柜转运装置、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2.4.2服务范围
1)除设备供货外,投标方负责进行10KV中压配电系统开关柜升级改造项目设备和工程设计;
2)负责全部设备的安装、调试;
3)负责开关柜基础施工;
4)负责在基础改造过程中拆除原有相关设施;
5)负责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
2.4.3提交文件
与10KV中压配电系统开关柜升级改造相关的技术工艺和质量控制文件,以及满足运行和设备安装、检修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2.5交货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新镇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6项目周期
设备供货期: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备货,按甲方开工通知到货安装。
项目工期:现场具备条件后6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具备验收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营业范围应含有电气设备安装,具备对应本招标项目的供货、安装和调试能力。
(4)投标设备业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具备一个已投用的10KV开关柜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业主验收使用的证明)
(5)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1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8月10日17:00—2020年8月24日12: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网站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9月4日9:00。
5.2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 高先生
电话: 010-63310108
电子邮件: gaokun@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 8月10日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取水隧洞及构筑物建安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020JZR321C11506BD/ PYGS-20HDGC020361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取水隧洞及构筑物建安工程
2.3项目概况: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计划建设2台俄罗斯AES-2006型压水堆核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1200MW。工程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后云台山南麓的船山,南临黄海。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332,北纬34°41¢092。厂址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28km,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距连云港火车东站约10.5km。厂址周边有核电北路、核电南路、核电西路,交通便利。
2.4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高公岛乡。
2.5招标范围: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取水隧洞及构筑物建安工程,包括10个子项。子项清单如下: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日期:2020年11月01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15日。总工期:1505天。其中:
M1UPK(隧洞进水构筑物):2023年10月01日—2024年12月15日;
M1UPL/M2UPL(厂外取水隧洞):2020年11月01日—2024年07月31日;
N1UPD(重要厂用水取水构筑物):2022年03月01日—2024年12月10日;
71UPP/72UPP/81UPP/82UPP(重要厂用水进水隧洞):2021年02月01日—2022年08月31日;
71UPN/81UPN(循环水进水隧洞):开工时间2021年02月01日—2023年08月31日。
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发包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40,000.00万元。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取水隧洞及构筑物建安工程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pc.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pc.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08月10日17:00—2020年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 9月 17日0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建安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一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需具备5年及以上隧道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在有效期内。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隧道工程施工管理经验,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周佳奇
电话: 010-63312520
电子邮件: zhoujq@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8 月10日
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
项目编号:CNSC-20JSHD020792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
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主要包含1、2号机组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项目的改造有效性分析、实施可行性论证及施工图设计,在项目的审评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在后续设备采购、安装、现场施工和调试阶段提供技术服务。
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月。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具备核工业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8月10日12:00—2020年8月17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反应堆主泵径向止推轴承回路增加增压泵改造设计服务项目(第二次)),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6.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闫岩
联系电话:010-63314669
6.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9月3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6.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侧
联系人:闫岩
电话:010-63314669
电子邮件:yanyan@puyuan.com
9.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