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1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详情如下:秦二厂1、2号机组APA电机上方增设导轨现场实施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秦二厂1、2号机组APA电机上方增设导轨现场实施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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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11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7.9)

2020-07-09 12:17 来源: 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11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秦二厂1、2号机组APA电机上方增设导轨现场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二厂1、2号机组APA电机上方增设导轨现场实施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QS2Q010665

2.2招标项目名称

秦二厂1、2号机组APA电机上方增设导轨现场实施项目

2.3招标项目概括

完成秦二厂1、2号机组6台APA电机上方增设导轨的改造施工工作,包括10T吊轨及电动葫芦安装、电源箱柜安装、电缆敷设端接以及APA电机处相关电缆及桥架移位/恢复、闭式水及消防管道修改等机电仪土建相关工作。

2.4招标范围

完成秦二厂1、2号机组6台APA电机上方增设导轨的改造施工工作,包括10T吊轨及电动葫芦安装、电源箱柜安装、电缆敷设端接以及APA电机处相关电缆及桥架移位/恢复、闭式水及消防管道修改等机电仪土建相关工作。

2.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6服务期限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预计分6次大修实施(116、215、117、216、118、217大修)。

2.7质量标准

满足合同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受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5)其他要求:a)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类似改造项目施工管理经验。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7月9日17:00—2020年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会议室。

收件人:曹嘉婕

联系电话:021-61592137

5.3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8月6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曹嘉婕

电话:021-61592137

电子邮件:caojj@puyuan.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核电秦山联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9日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试块设计和精加工外委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N820JFR207C11506BD/PYGS-20HDGC020239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试块设计和精加工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检查项目要求,现将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检查及在役检查阶段所使用的试块毛坯和试块设计、加工、存储和计量项目进行外委。

2.4招标范围:

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及在役检查试块的设计、精加工(两台机组共用一套试块)以及对机组在役检查大纲中关于试块部分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在役检查大纲及相关文件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2)编制在役检查试块清单;

(3)完成试块毛坯图和精加工图的设计工作,并出版设计文件;

(4)提供试块毛坯采购的技术支持(试块技术问题澄清等);

(5)完成役检试块设计相关的其它工作;

(6)配合委托方完成试块毛坯的验收工作;

(7)负责役前和在役检查试块的精加工和计量;

(8)负责试块精加工期间的监造工作,并对最终监造质量负责;

(9)负责完成试块的二次运输服务。具体工作为:除委托方负责将役检试块出厂运输到指定点的一次运输工作,其余所有运输工作均由受托方负责,直至试块全部精加工完成后交付现场。

2.5项目地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所在地;受托方设计场所、试块精加工生产地。

2.6服务期:预计约为37个月,具体服务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和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服务质量,并对服务工作的质量负责,且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条例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相关规定。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供应商服务),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07月08日17:00—2020年0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08月06日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工作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投标人具有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5)项目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UT-Ⅲ级资格证书,同时应熟悉各种役前和在役检查检验技术和检验方法,熟悉试块毛坯采购、焊接和精加工,对试块毛坯采购、焊接和精加工过程遇到的问题能准确评价,并给出处理建议。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10-63312368

电子邮件:zhangnan@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方家山1、2号机组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服务外委(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家山1、2号机组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服务外委(二次招标)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QS1Q010667

2.2招标项目名称

方家山1、2号机组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服务外委(二次招标)

2.3招标项目概括

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及材料采购

2.4招标范围

核岛厂房SAR系统气源管线改造施工及材料采购

2.5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2.6项目工期/供货时间

105/106/107/205/206/207六次大修

2.7质量标准

满足合同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须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本项目实现的情形。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中。

(4)其他要求:a)项目经理:具有高级职称,10年以上核电相关工作经验。

b)具备持有《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授权证书》的焊工。

(5)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7月8日17:00— 2020年7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会议室。

收件人:胡玮

联系电话:021-61592134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7月31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胡玮

电话:021-61592134

电子邮件:huwei@puyuan.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福清核电2020-2022年柴油发电机满功率试验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核电2020-2022年柴油发电机满功率试验外委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0FQHD000669

2.2招标项目名称

福清核电2020-2022年柴油发电机满功率试验外委项目

2.3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厂区

2.4招标范围

负责福清核电6.6kV移动柴油发电机(0LUA001GE)、400V移动柴油发电机(7ERU001GE)及400VSBO柴油发电机(5EES010AP、5EES011AP、6EES010AP、6EES011AP)的满功率试验任务。

2.5服务期限

计划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在5、6号机组装料前3个月内,及105、106、501、502、601大修期间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规范、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1人具有操作MTU移动柴油发电机带负载试验工作经验。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0年7月8日—2020年7月14日14:00(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5.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收件人:张孝炎

联系电话: 021-61592140

5.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7月31日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开标方式

开标现场使用腾讯会议软件进行视频直播开标,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使用电脑端或手机端加入指定开标室,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可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附开标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浦原科技园3号楼3层

联系人:王命雄/张孝炎

电话:0591-86530749/021-61592140

邮箱:wangmx@puyuan.com /zhangxy@puyuan.com

9其他说明

9.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9.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9.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田湾核电站2020年至2023年换料燃料组件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7月

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590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2020年至2023年换料燃料组件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590)。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并递交密封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2020年至2023年换料燃料组件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提供田湾核电站1-6号机组2020年至2023年期间的换料燃料组件制造质量监督服务。

3.招标范围

核燃料组件制造过程中,见证点执行、实物见证、日常监督、参与合格性鉴定、文件及外观标样审查、监造周报、监造意见单、产品质量趋势分析报告、参与会议、参与质量问题处理、不符合项处理、出厂验收和入厂检查、编制驻厂监造总结/完工报告及技术指导与支持。该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田湾核电站2020年至2023年换料燃料组件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田湾核电站2020年至2023年换料燃料组件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采购技术规格书》中要求与此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7月8日11:00—2020年7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2020年至2023年换料燃料组件制造质量控制技术服务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三会议室。

6.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7月30日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编:222042

联系人:赵旭林

电话:0518-82207972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王健强

电话:010-63312520

电子邮件:wangjq@puyuan.com


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核岛容器类(第一批)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核岛容器类(第一批)设备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投资方的注册资本金和国内政策性银行(或)商业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核岛容器类(第一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HN020WXR269C11506BD/ PYGS-20HDGC020312

项目概况: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08°53′20″~108°54′23″、北纬19°27′5″~19°28′2″。厂址东北距海头镇约4.5公里,西南距海尾镇约9.5公里,东侧和东北分别与双塘村和南罗村相望,距离分别为2.5公里、4.3公里;东距儋州市约70公里,东南距昌江县城约30公里,西南距东方市约51公里;东北距海口市约160公里,东南距三亚市约150公里。

2.2招标范围:

设备名称:核岛容器类(第一批)

设备数量:11台核岛容器类设备的制造及其配套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检验试验、包装运输、技术服务及技术文件等

关于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最高安全等级:3级,质保等级:QA3,详见技术文件

交货时间:__2021/06/30-2021/09/30,如下表

交货地点:DDP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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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需涵盖本招标设备。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民用核3级压力容器设备制造许可证,且具备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生产许可证或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3.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公司、贸易公司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0年07月08日12:00—2020年07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4.1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平台首页右上角搜索栏)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海南昌江(ACP100)核岛容器类(第一批)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8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体

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同步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独家负责海南昌江多用途模块式小型堆示范工程(ACP100)核岛容器类(第一批)设备采购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63315259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8日


田湾核电站2020-2022年5、6号机组QA监督评估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田湾核电站2020-2022年5、6号机组QA监督评估项目(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660)已由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批准实施,建设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委托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为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对管理体系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管控,并促进管理体系持续改进,开展QA监督评估项目。根据招标人实际需要,招标人要求进行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QA监督评估项目招标。

3.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田湾核电站2020-2022年5、6号机组QA监督评估项目,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田湾核电站2020-2022年5、6号机组QA监督评估项目技术规格书》。

服务期限:2020年08月01日至2022年04月30日(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请提供自行承诺书)。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7月7日14时至2020年7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愿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2020-2022年5、6号机组QA监督评估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

5.6联系人:吕超电话:010-63318789邮箱:lvchao@puyuan.com

7.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3日9: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16层第三会议室。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3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

南路9000号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A座16层

联系人:李芳联系人:吕超

电话:0518-82206189电话:010-63318789

电子邮件:lifang01@cnnp.com.cn电子邮件:lvchao@puyuan.com


示范快堆2LOT013A-2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2LOT013A-2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C-PT200014-CD21-NB01)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门村长门澳东侧海域,厂址西北距霞浦县约21km,西距宁德市71km。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工程总体计划,600MW示范快堆2号机组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浇注第一罐混泥土(FCD),计划于2025年建成投产。

3.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一套凝结水精处理系统设备,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到货时间:暂定2022年10月30日。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3)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2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7月6日22:30至2020年7月13日24: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此期间完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报名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网站首页。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七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下午15:0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海悦大酒店2栋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9.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卷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用途”栏或“附言”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为“示范快堆2LOT013A-2号机组凝结水精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10.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特别说明

11.1招标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终止招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2本招标项目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批为准,如果因此而导致招标条件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合同(协议)、交货期和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将就上述商务和技术相关问题另行协商。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力,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4投标的设备是建立在技术方案给出的现有相关接口数据的基础上的。投标人应承认并适应:对接口数据一些可能的、较小调整,并承诺并不因此改变其投标文件中所述的设备整体性能。

11.5本招标项目定标后,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或意向书。招标人保留废除该项目招标结果的权力。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280号

邮政编码:355100

联系人:刘英奇 先生

联系电话:0593-8709368

传真电话:0593-8709188

电子邮件:liuyingq@cnnp.com.cn

2020年7月6日


示范快堆2LOT313A-2号机组高低加、除氧器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示范快堆2LOT313A-2号机组高低加、除氧器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C-PT200027-CD21-NB01)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门村长门澳东侧海域,厂址西北距霞浦县约21km,西距宁德市71km。根据项目里程碑节点和工程总体计划,600MW示范快堆2号机组项目计划于2020年底浇注第一罐混泥土(FCD),计划于2025年建成投产。

3.招标范围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1台除氧器,2台高压加热器,3台低压加热器,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到货时间:分批供货。设备到货时间为:除氧器2022年11月06日到货,高压加热器2023年09月30日到货,低压加热器2023年08月29日到货。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招标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投标人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3)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弃标: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投标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招标文件第100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b.报名并下载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0年7月6日22:00至2020年7月13日24:00(北京时间);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所有愿意参与投标的人员均应在此期间完成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的免费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报名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网站首页。

如投标人已完成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并下载了招标文件,但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在最晚于开标前七日将说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后反馈至招标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招标单位的不良投标记录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日上午9:00,递交地点为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赤岸大道海悦大酒店2栋开标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投标程序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注册和在线报名工作。

9.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商务卷应附有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的“用途”栏或“附言”栏须注明项目名称为“示范快堆2LOT313A-2号机组高低加、除氧器采购项目”。

10.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人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1.特别说明

11.1招标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终止招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2本招标项目以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最终审批为准,如果因此而导致招标条件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范、供货范围、合同(协议)、交货期和投标报价,招标人与投标人将就上述商务和技术相关问题另行协商。如果双方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拒绝所有投标,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的权力,招标人不承担由于招标终止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11.4投标的设备是建立在技术方案给出的现有相关接口数据的基础上的。投标人应承认并适应:对接口数据一些可能的、较小调整,并承诺并不因此改变其投标文件中所述的设备整体性能。

11.5本招标项目定标后,将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或供货协议或意向书。招标人保留废除该项目招标结果的权力。

12.联系方式

(1)招标人

招标人名称: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龙首路280号

邮政编码:355100

联系人:刘英奇 先生

联系电话:0593-8709368

传真电话:0593-8709188

电子邮件:liuyingq@cnnp.com.cn

2020年 7月 6日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第4-6循环换料堆芯设计及校算服务项目(标段二)(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0年7月

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51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江苏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对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第4-6循环换料堆芯设计及校算服务项目(标段二)(二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编号:CNSC-20JSHD020451)。本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拟将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第4-6循环换料堆芯设计及校算服务项目(标段二)(二次招标)等相关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承包给有资质的单位,该项目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一技术规格书.

计划工期:计划预计开始日期:2020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项目具体开始、结束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3.招标范围

标段2:田湾核电站U3C4-U3C6换料堆芯校算、U4C4-U4C6换料堆芯设计服务。换料堆芯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完成换料堆芯设计,完成特定燃料循环所有的堆芯换料设计文件的编制,答复校算方和买方的审查意见,并提交设计文件的更新版本,负责答复国家核安全局对换料堆芯安全分析报告的审查意见等。换料堆芯校算服务主要包括:独立堆芯校算,负责答复校算方和买方的审查意见,负责协助最终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的批准等。详见技术规格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否则视为弃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已购买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二次招标报名无需重复交纳标书款,但需上传第一次招标时的汇款底单。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

5.3发售时间:2020年7月6日17:00 — 2020年7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5.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第4-6循环换料堆芯设计及校算服务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021-61592333。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招标文件的保密要求和所有权

所有的招标文件均属招标代理机构所有,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按照招标文件准备和提交标书。在招、投标前后和招、投标期间,未经招标代理机构许可,不得出于其它目的和用途泄漏和发布招标文件或附录中包含或参考的信息。如果投标人违反了此处规定的保密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无条件地取消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7.电子采购平台免费注册

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下载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https://www.cnncecp.com)进行,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网的在线注册、在线报名工作及招标文件下载。技术支持电话:010-68413540、010-68419430,技术支持邮箱:ecpkf@cnnc.com.cn。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提交投标文件方式:为降低疫情期间现场投标、开标带来的人员聚集风险,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原则上采用邮寄方式,不接受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等其他接收方式。

8.2邮寄投标文件地点: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收件人:申女士(招标主管)

联系电话:13661045100

8.3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7月31日9:00(实际接收时间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8.4其他事项说明:

(1)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nncecp. com)上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街道核电南路9000号

邮编:222042

联系人:赵旭林

电话:0518-82207972

电子邮件:zhaoxl01@cnnp.com.cn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申海莲

电话:010-6331-0108/13661045100

电子邮件:shenhl@puyuan.com

招标人: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6日


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建造阶段大气环境监测和噪声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FQ720JFR263C11506BD/PYGS-20HDGC020307

2.2项目名称: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建造阶段大气环境监测和噪声监测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福清核电站5、6号机组建造阶段大气环境监测和噪声监测项目评价任务书》(1188XHB-RSS03-1、1188XHB-RSS03-2)的要求,对福清核电站5、6号机组建造阶段大气环境、噪声监测,了解施工活动对厂址周围大气环境所造成的影响,验证建造阶段所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为进一步提出减缓环境影响实施提供依据。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福建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建造阶段大气环境监测和噪声的质量监测和评价。

2.5项目地点:福清核电厂5、6号机组及招标方、投标方双方单位所在地,相关验收及会议地等。

2.6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两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行上海市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福清56建造阶段大气和噪声监测购标款(投标人名称)”(可简写关键字)。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进行同步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并交纳标书款,上传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及投标保密承诺函(格式见主页供应商服务)签字盖章文件的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点击项目报名。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07月07日09:00—2020年07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08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方具备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资质且资质范围涵盖本次项目招标内容。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1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杨工

电话:010-63315259

电子邮件:yangxp@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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