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电力网获悉,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一、二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F1版)的通知,国核安发〔2020〕79号,详情如下: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查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F1版)及修订说明的请示》(苏核发〔2020〕2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评,认为你公司《田湾核电站一、二号机组在役检查大纲》(F1版)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我局批准的在役检查大纲,确保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运行安全。
国家核安全局
2020年4月9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生态环境部华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4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