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电力近日公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退出暨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鉴于:公司发起人股东启明环宇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0日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388.324万股,占公司上市前总股本的4.9583%。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无境外(含台港澳)发起人股东。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的企业性质从“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公司”变更为“上市公司”。此次变更不涉及重大事项及章程修改,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据了解,海兴电力始创于1992年,主营仪器仪表(智能电能表,内容详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及配件、测试设备、配电自动化产品及相关配件、模具、嵌入式软件、电力系统控制软件及工程、系统集成服务的研发、生产、成果转让及技术服务,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售电服务,节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电力工程设计咨询,电力工程总承包业务,电力设备承装、承修、承试,数据技术服务,电力建设及运行管理服务,新能源技术、电力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报告全文如下: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9月23日,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9月17日以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良璋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退出暨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
公司发起人股东启明环宇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0日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份1,388.324万股,占公司上市前总股本的4.958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无境外(含台港澳)发起人股东。
因此,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性质从“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公司”变更为“上市公司”。本次变更不涉及重大事项及章程修改,不需要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发起人股东退出暨变更企业类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部分人员因离职等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将合计703,3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部分人员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公司将合计703,300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事项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由49,110.477万股变更为49,040.147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