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发改委近日发布了2个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核准,涉及中宁县泉眼山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中宁县红山口子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详情如下:关于中宁县红山口子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19〕60号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来《宁夏延运新能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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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改委核准中宁县泉眼山一期等两个分散式风电项目

2019-08-23 15:41 来源: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 

宁夏发改委近日发布了2个分散式风电项目的核准,涉及中宁县泉眼山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中宁县红山口子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详情如下:

关于中宁县红山口子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19〕60号

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宁县红山口子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编号〔2019〕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中宁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中宁县红山口子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21-44-02-007545),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宁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704公顷。

三、中宁县红山口子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安装40台500KV微风风力发电塔,总规模为20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企业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宁县红山口子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9〕18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限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15日

关于中宁县泉眼山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宁发改能源(发展)审发〔2019〕61号

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宁县泉眼山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核准的请示》(编号〔2019〕2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开发中宁县地区风能资源,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同意建设中宁县泉眼山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项目代码:2019-640521-44-02-007550),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中宁县境内,项目拟用地面积2.784公顷。

三、中宁县泉眼山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安装40台500KV微风风力发电塔,总规模为20MW,本期工程接入系统方式以电网企业接入系统意见为准。

四、本期工程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80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0%,由项目单位自有资金出资,其余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五、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中宁县泉眼山一期(微风)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意见的函》(宁自然资预审字〔2019〕19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七、请宁夏延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安全生产、林评、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

八、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天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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