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输、供电企业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强证后监管,东北能源监管局自4月1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输、供电企业年度自查工作。截止6月31日,在规定的自查期限内共有268家企业上报了自查报告,占东北区域输、供电企业总数的71.09%。本次自查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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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监局首次将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纳入年度自查范围

2019-08-21 11:19 来源: 东北能监局 作者: 许文强

为进一步督促输、供电企业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加强证后监管,东北能源监管局自4月1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输、供电企业年度自查工作。截止6月31日,在规定的自查期限内共有268家企业上报了自查报告,占东北区域输、供电企业总数的71.09%。本次自查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自查内容大幅简化,重点对输供电企业近年来重大事项变更情况进行统计上报。自查全部实行网上自动上传和系统自动比对回复,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办理。

二是首次将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纳入年度自查范围,并指导其填报自查报告。

三是对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不力,不能按时上报自查报告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异常名录,并将有关情况反馈企业所属上级单位。对未上报自查报告企业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重点抽查。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印发通知,在区域内公布年度自查结果,把日常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机结合起来,督促输、供电企业进一步执行好电力业务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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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北能源监管局2019年度输、供电企业年度自查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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