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嵊州市和新昌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评审会分别在嵊州和新昌召开,至此绍兴市已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的综合评估工作,并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评估报告的上报。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本次评估在五条推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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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市:水电站3座保留 293座整改 38座退出

2019-07-30 12:25 来源: 绍兴市人民政府网 

7月26日,嵊州市和新昌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评审会分别在嵊州和新昌召开,至此绍兴市已全面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的综合评估工作,并计划于7月底前完成小水电清理整改评估报告的上报。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本次评估在五条推出原则和三条保留原则下建立了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经初步评估,全市小水电站共334座,总装机15.6624万千瓦,其中3座保留,293座整改,38座退出。

下一步绍兴市将按照“提升一批、改造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切实加快整改进度,科学编制“一站一策”方案,并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整改一座、销号一座,加快推进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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