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道·煤炭保供应政策篇(来源:国家能源报道作者:于学华)去产能2018年是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煤炭行业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无效产能。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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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保供应·政策篇

2019-01-09 09:15 来源: 国家能源报道 作者: 于学华

年度报道·煤炭保供应政策篇

(来源:国家能源报道 作者:于学华)

去产能

2018年是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煤炭行业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无效产能。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明确2018年退出煤炭产能1.5亿吨左右。2018年10月30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2018年前8个月,全国累计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约1亿吨,完成全年任务的67%。

2018年,在明确产能退出标准的基础上,各方抓住“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重点清理“僵尸企业”。为更好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12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僵尸企业”及去产能企业债务处置工作的通知》,将与“僵尸企业”相关的债务细分为直接债务、统借债务和担保债务,并设置了处置方式。值得一提的是,为使工作有效落实,通知要求三个月内确定首批名单,原则上应在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处置工作。

产能置换

2018年,国家有关部门在继续推进去产能工作的同时,将有序释放优质产能提到更加重要的地位。2018年2月,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矿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促进落后产能有序退出的通知》,提出需要进一步完善产能置换政策,加快优质产能释放,通过优质产能有序增加、落后产能尽早退出,促进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

2018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2018年煤炭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要点》,提出坚持破立结合、先立后破,培育发展优质产能,持续提升安全清洁高效稳定的供给能力,通过优质产能有序增加,推动落后产能加快退出。

中长期合同

为进一步稳定煤炭市场、促进市场煤价回归合理区间,去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采取增产量、增产能、增运力、增长协、增清洁能源、调库存、减耗煤、强监管、推联营等9项措施促市场煤价回归合理区间。

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结果,也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结果。为加强对2018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监管,进一步规范煤炭市场交易秩序,国家有关部门于2018年5月下旬组织10个督查组,对晋陕蒙地区煤炭企业的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特别是年度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履约率不高的、履约不规范的企业进行联合惩戒。2018年11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有关工作的通知》,延续了近三年来加大中长期协定签约的政策趋势。

“公转铁”

2018年,国家为保护环境和降低物流成本,着力推进实施“公转铁”政策。2018年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调整运输结构,增加铁路运量”。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提出,2019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地区沿海港口的矿石、钢铁、焦炭等大宗货物全部改由铁路运输,禁止汽运集疏港。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区域为主战场,以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为主攻方向,减少公路运输量。

煤电联营

煤电联营作为保障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缓解煤电矛盾。2018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煤电联营促进产业升级的补充通知》,提出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煤电联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煤炭和发电企业相互持股比例超过30%的项目,优先释放煤电联营企业的优质产能等支持煤电联营的具体措施。业内人士指出,此举是继煤炭中长期合同之后,避免煤炭价格大幅波动的又一重大举措,可避免煤电双方造成损失,持续推进煤炭去产能,也将进一步提高电力企业的运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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