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收集售电公司电费结算信息的通知》,请各售电公司于11月7日前提供必要的结算信息:一是三证信息(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二是用于结算银行账户证明(账户需要与合同一致,如是基本户提供开户证明,非基本户由售电公司盖章证明);三是购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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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前提供必要信息 黑龙江开始收集售电公司电费结算信息

2018-10-30 13:28 来源: 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收集售电公司电费结算信息的通知》,请各售电公司于11月7日前提供必要的结算信息:一是三证信息(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二是用于结算银行账户证明(账户需要与合同一致,如是基本户提供开户证明,非基本户由售电公司盖章证明);三是购售电合同;四是填写(售电公司)付款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以上信息请分别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详情如下:

关于收集售电公司电费结算信息的通知

各售电公司:

为更好完成售电公司费用的结算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售电公司的结算信息

请各售电公司于11月7日前提供必要的结算信息:一是三证信息(如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二是用于结算银行账户证明(账户需要与合同一致,如是基本户提供开户证明,非基本户由售电公司盖章证明);三是购售电合同;四是填写(售电公司)付款信息表并加盖公章;以上信息请分别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

当发生公司名称变更、结算银行账户变更等情况,在变更完成购售电合同后一个月内,需向财务部提供变更相关材料,以免影响付款。

二、开票基本信息

名称: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税号:912300001269709935;

地址、电话: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01号53687368;开户行账号:工行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4112739101492。

三、发票管理

1.为避免在送达或邮寄过程中存在丢票、缺票的情况,发票接收方式为面对面交接。我公司不再接收邮寄和规定时间以外送来的发票。

2.每月的15日和25日为发票接收日(遇节假日顺延,如15日为周日休息,16日为发票接收日),接收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我公司在这两天会有专人在接待室等候接收发票,请按时交接。

3.15日送达的发票,当月付款;25日送达的发票,次月付款,请自行选择送票时间。

4.随同发票一并附上发票交接明细表(见附件2),打印一式两份,发票移交人和接收人分别在明细表上签字确认。我公司建立了发票微信群,便于及时收取各项通知及发票认证结果,请扫描二维码(见附件3)加入该群。

5.本月属于初次结算,以捋顺流程为主,先开展7月份代理费的支付,请各单位按7月份的金额开具发票,并于本月15日按要求交至电网公司。

联系人:白福祝

联系电话:0451-53687358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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