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电网”)供应商管理工作要求,为有序开展2018年供应商评估工作,现组织开展2018年评估合格供应商复审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范围
合格供应商复审只针对纳入2018年评估计划且评估标准不作调整的物资品类。
二、复审对象
复审对象是已通过资质能力评估且有效期即将满两年的供应商。
三、复审原则
复审原则上采取文件评审方式,周期为每半年开展一次。
通过复审的供应商,其合格资格将作延续,逾期未报名或复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原合格期满后,合格资质自动取消,复审不合格供应商须自通知之日起半年后可重新向公司物流服务中心提交评估申请。
四、复审计划
根据2016至2017年供应商评估合格情况,广东电网物流服务中心制定了2018年评估合格供应商复审计划,并确定了计划开展复审的供应商名单。